湖南楚湘设计有限公司是湖南楚湘建工集团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原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勘分公司于2019年1月合并组建而成。公司是集可研、设计、中心实验室、计量检定站、测量测绘及地质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施工的矿山技术咨询服务、施工于一体和湖南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伍佰万元。公司拥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地质勘查资质、测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公司同时还拥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矿用安全仪表计量检定、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和湖南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等资质。拥有各类施工、仪器设备数十台(套),专业技术雄厚。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2名职业经理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经理人的选聘
(一)选聘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通过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管理人员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楚湘设计公司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
(二)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成立设计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领导小组),选聘领导小组组长由聂秋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建伟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选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建伟同志兼任,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纪检监察部有关同志担任。公开选聘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设计公司党总支协助,集团公司纪委参与全程监督。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依法依规、平稳过渡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4.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聘职位
1.选聘设计公司经理层成员2名:总经理、副总经理各1名。
2.各选聘职位主要职责详见附件1。
(五)选聘方式
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
(六)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能模范践行楚湘文化理念,工作业绩突出,能胜任选聘职位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3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具有集团公司内部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下一层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 5 年及以上矿山服务企业或建筑行业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至2 年。
6.实行职业经理人职位禁入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七)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竞聘演说、投票评分)、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前谈话、宣布聘任等程序进行。
1.报名。集团公司通过官网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告中明确相关事项,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
①总经理职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止。
②副总经理职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00至 2021年10月27日17:00止。参加总经理职位落选的可以继续报名参加副经理职位的选聘。
(2)报名方式:竞聘者下载《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公开选聘承诺书》(附件2-3),认真如实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报送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廖小红,联系电话:89802910。
2.资格审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报名资料,形成《报名情况一览表》,提交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定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竞职演讲、投票评分环节。
(1)组建评委会。成立设计公司职业经理人公选评委会,评委成员由集团公司选聘领导小组及公选办成员、设计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长(总经理选聘到任后担任经理层副职选聘评委),主任评委由选聘领导小组组长(或明确一名副组长)担任。评委会全面负责选聘评分工作。
(2)举行选聘大会。选聘大会时间由公选办另行确定,地点五楼会议室,设计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长兼任大会主持人,设计公司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参会观摩。
①竞职演讲。选聘者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竞职演说,演说侧重了解选聘者的竞聘目的、竞聘的优势、工作设想、演讲技能等,每位选聘者竞职演说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参加总经理选聘的每人控制在30分钟以内),选聘者可以同步放映准备的竞聘PPT(自行准备,不作统一要求)。
②投票评分。每个职位选聘者竞聘演说完毕后,由评委对选聘者按照竞聘目的、竞聘的优势、工作设想、演讲技能等项目分别进行评分,评分采取实名评分制,评委需在评分表上签名,选聘办指定工作人员计分和统分,投票评分总分为100分,所有评委评分经算术平均后形成最终评分。集团公司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竞聘过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回避制度等相关纪律制度。评委评分作为党委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但不作为唯一依据。
4.组织考察。公选领导小组结合测试总成绩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5.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后,确定各选聘职位拟聘用人选。
6.公示、任前谈话、聘任等。对拟聘用人选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聘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后,设计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7.签订契约。职业经理人任期3年,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与设计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经理人如属于原经理层成员的,应一并解除原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实行契约化管理,有关文书由设计公司拟定,报集团公司备案。设计公司原经理层成员落聘的,转岗或担任其他技术职务,按新岗位确定其薪酬待遇。
8.选聘纪律。选聘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选聘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要求,勤勉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开选聘工作环境;参与选聘人员务必遵守竞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拉帮结派、串联诬告、说情打招呼等干扰选聘秩序的行为,一旦发现属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评委成员务必认真履职,客观公正、严格按评分标准打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得单凭个人喜好打分,更不能打人情分和关系分。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对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及考核
(一)薪酬结构及水平
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激励、任期激励等。基本年薪是经理层成员年度的基本收入,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年薪是与经理层成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其中80%为年度兑现,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20%为任期兑现,与任期考核挂钩,经任期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兑现。经理层在一个聘任期内,成员存在一个年度未完成岗位主要考核指标任务的,该成员的绩效年薪系数不得超过 0.75。 经理层成员可参与年度超目标激励、专项工作激励、业务激励的分配。其分配原则和标准按照《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楚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达到集团公司下达给设计公司的奋斗目标值时,总经理的薪酬为35万元/年。经理层副职的年薪为总经理的系数的0.8。
(二)业绩考核
1.考核内容
(1)总经理职位
年度目标:营业收入、利润、应收账款、安全管理、年度企业发展目标。
任期目标:资产增值率、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安全管理。
(2)副总经理职位
年度目标:合同额、技术质量、应收账款、安全管理、年度企业发展目标。
任期目标: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应收账款回收率。
2.设计公司下达给经理层及成员的经营性指标,均不得低于集团公司下达给设计公司的奋斗目标值,且计算口径一致。
3.考核流程
职业经理人薪酬的考核兑现,由设计公司提出初步建议,报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人力、财务、审计、考核等部门在年报审计的基础上,对经营目标与绩效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审议批准后确定。
三、职业经理人的续聘、任职回避
(一)续聘。职业经理人任期届满,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企业管理制度组织对职业经理人进行任期考核评价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集团公司党委会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审计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予以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重新约定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职责权限、工作目标、薪酬待遇、履职保障及其他责权利等事项,并重新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二)任职回避。聘用设计公司职业经理人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回避由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回避意见,按照相应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后,调整相关人员工作岗位,或不聘任。
四、职业经理人的退出
(一)退出条件
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据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约定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出现以下情形的,应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1.考核不达标的。即: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或三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
2.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3.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5.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6.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规定
职业经理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提前 30 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退出规定
公司在职业经理人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党组织职务的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五、监督管理
(一)组织人事关系管理
职业经理人是中共党员的,可依相关程序进入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其党组织关系由设计党组织进行管理,并根据有关要求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规定。职业经理人退休相关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国(境)管理
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职业经理人因私出国(境)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请假等手续。
(三)保密管理
聘任期间以及退出后,职业经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聘任合同有关约定,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履职监督
设计公司应建立健全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体系,党组织为责任主体,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
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