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牛鹏(身份证:612732198010120358)与中巨集团山西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山西省忻州市神达集团梁家碛露天矿二期土方剥离施工合同》,系牛鹏在未经我集团授权的情况下,冒充我集团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该合同属于伪造合同,自始无效。
如有涉及该合同和该项目的施工、抵押、质押等所有行为,我集团一律不予认可,并保留追究涉事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